第三方貿易協議書
在當今社會生(sheng)活中,協議(yi)(yi)起到(dao)(dao)的作(zuo)用越來越大(da),協議(yi)(yi)對(dui)雙方(fang)的事務履行起到(dao)(dao)積極(ji)作(zuo)用。到(dao)(dao)底(di)應如何(he)擬定協議(yi)(yi)呢?以下是小(xiao)編(bian)為(wei)大(da)家整理的第三方(fang)貿易協議(yi)(yi)書(shu),僅供(gong)參考(kao),大(da)家一起來看看吧。
合同編號:
賣方:
地址:
電話:
法定代(dai)表人(委托代(dai)理人):
買方
地址:
電話:
法定(ding)代表(biao)人(委(wei)托代理(li)人):
經(jing)買賣(mai)雙方(fang)同意,由賣(mai)方(fang)出售(shou)、買方(fang)購(gou)買(下稱貨物),雙方(fang)于年(nian)月(yue)日簽訂本協議書,貨物數量、規格(ge)(ge)、價格(ge)(ge)詳見清單A。
第(di)一(yi)條本(ben)合同所(suo)列條款,包括了雙(shuang)(shuang)方(fang)達(da)成的全部協(xie)議(yi),并取(qu)代在此以前雙(shuang)(shuang)方(fang)所(suo)達(da)成的一(yi)切協(xie)議(yi)。除雙(shuang)(shuang)方(fang)授權(quan)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(ben)合同的條款外,其余一(yi)律無(wu)效。
第(di)二條買(mai)方(fang)須在(時間)前(qian)由賣方(fang)確認的銀(yin)行,開出不可(ke)撤銷(xiao)的、無追索(suo)權的、保兌的、可(ke)轉讓(rang)的、可(ke)分割的、允許轉船和分批裝(zhuang)運、以賣方(fang)為受益人的見票(piao)即付信用(yong)證。信用(yong)證有效期為末(mo)批貨物從裝(zhuang)運港啟運后(hou)天。信用(yong)證保兌費用(yong)由買(mai)方(fang)支付。
第三條賣方須(xu)向議付行提(ti)交下列單據(ju):
(1)整套(tao)清潔海運提單一式份;
(2)發票一式份;
(3)由商品檢(jian)驗局出具的(de)質(zhi)量證(zheng)書一式份;
(4)由商品(pin)檢驗局出具的數量/重(zhong)量檢驗報告一式份(fen)。
第(di)四條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(yu)信用(yong)證(zheng)總金額%的貨物數量。
第五條交貨
(1)交貨期為;
(2)裝運港。
第六條裝運條件
(1)應賣方(fang)之要求,買方(fang)于(yu)每(mei)批貨物(wu)裝運(yun)前天,將船(chuan)名、船(chuan)籍(ji)、預計抵達裝運(yun)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(xin)告知賣方(fang);
(2)買方可指定遠洋運(yun)輸代(dai)理公司作為其(qi)船運(yun)代(dai)理,并負責支付港(gang)口(kou)所(suo)有費用。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(da)裝運(yun)港(gang)前天、小(xiao)時,把船到達(da)裝運(yun)港(gang)的預計(ji)日期(qi)和(he)時間,以(yi)(yi)及船到達(da)裝運(yun)港(gang)時,該(gai)船的吃(chi)水量以(yi)(yi)電報告知其(qi)代(dai)理;
(3)買方(fang)應在船(chuan)達裝運港前天,將該船(chuan)的詳細情況,包括船(chuan)名、船(chuan)籍、預達日期(qi)、船(chuan)長和船(chuan)員之國(guo)籍,呼號、載(zai)重噸位、吃(chi)水、總長及按(an)國(guo)際海運慣例所(suo)需的其(qi)(qi)他(ta)資料,以電報告知其(qi)(qi)代理;
(4)買方應將租船(chuan)方出具的租船(chuan)單一份盡(jin)快提交給賣方。
第七條(tiao)貨(huo)(huo)物裝船后,凡發(fa)生貨(huo)(huo)物短(duan)缺、損壞、變質,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。貨(huo)(huo)物之(zhi)投保由買方自理。
第(di)八條買方(fang)(fang)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(fang)(fang)提供履(lv)約按(an)金(jin),金(jin)額(e)為合同(tong)總值的(de)%,有效期為末(mo)批貨物自(zi)裝運(yun)港啟運(yun)后(hou)天。此(ci)按(an)金(jin)作為買方(fang)(fang)部(bu)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(bu)協議的(de)違約罰金(jin)。買方(fang)(fang)不按(an)第(di)2條開(kai)出不可撤(che)銷的(de)'信用證(zheng)時,賣方(fang)(fang)有權立即終止合同(tong),沒收(shou)上(shang)述%按(an)金(jin)并寫信給買方(fang)(fang)告(gao)之理由。
第(di)九條買方(fang)須按本合(he)同第(di)2條所規(gui)定的日(ri)期前開立(li)本批(pi)交(jiao)易信(xin)用證,否則,賣方(fang)有(you)權(quan)不(bu)經通知取消本合(he)同,或對由(you)此(ci)而遭受的損失提出(chu)索賠。
第(di)十條適用規則和章程
(1)裝(zhuang)運條款:見清單B;
(2)外(wai)輪在港速遣(qian)費(fei)和滯期(qi)費(fei)收取規定,見清單(dan)C;
(3)滯(zhi)期費率/速遣(qian)費率以及裝卸結算(suan)法則刊行于,。
應遵照頒布之(zhi)規則予以(yi)辦理。所(suo)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(dan)。
第十一條除保險公司和(he)船方應承擔(dan)的索賠外,凡涉及貨物質量、數量和(he)重量等爭執,雙(shuang)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(jue)(jue)。如果協商不(bu)能解決(jue)(jue),則提交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(wei)進行裁決(jue)(jue),裁決(jue)(jue)是(shi)終局的,對雙(shuang)方均有約束力,任何一方均無權上(shang)訴。
第十二條賣方因(yin)自(zi)然的原(yuan)因(yin)而無法控制之(zhi)因(yin)素,諸如(ru)不可(ke)抗力、罷工、禁運、解雇等造成(cheng)合同(tong)貨物推遲(chi)交(jiao)貨或妨礙交(jiao)貨,賣方不承擔責(ze)任(ren)。但賣方按買方之(zhi)要求,應在事件發(fa)生后日(ri)內向買方掛號郵寄由(you)(you)出具的證書,如(ru)有可(ke)能,也(ye)可(ke)提(ti)交(jiao)由(you)(you)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。
第十(shi)三條凡(fan)涉(she)及本合同(tong)或(huo)因執(zhi)行(xing)本合同(tong)所發生的一切爭執(zhi),雙方通過(guo)協商(shang)解(jie)決(jue)(jue)。如協商(shang)不能解(jie)決(jue)(jue),可提(ti)交方國(guo)家(jia)根據該國(guo)仲(zhong)裁(cai)(cai)規則(ze)(ze)和程(cheng)序(xu)進行(xing)仲(zhong)裁(cai)(cai),仲(zhong)裁(cai)(cai)裁(cai)(cai)決(jue)(jue)是終局的,對雙方都有約束力。仲(zhong)裁(cai)(cai)費(fei)用除該仲(zhong)裁(cai)(cai)機構另(ling)有判定外,則(ze)(ze)由(you)敗訴方負責。
清單A
1.物品名:
2.貨物規格:
3.數量:(由賣(mai)方定,買方同(tong)意溢短裝(zhuang)總額之%)
4.單價:
5.總值:U.S.D.
(每公噸價為,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)
6.包裝:
清單B
裝運條款
1.合同規(gui)定的每批交(jiao)貨日前天,賣方(fang)應將合同號、數(shu)量(liang)、預(yu)定交(jiao)貨期寫信告訴買(mai)方(fang),以便買(mai)方(fang)租船訂(ding)艙。
2.每批貨物裝運前天,買方(fang)(fang)應將:船名、船籍(ji)、抵港日(ri)期、合同號、載重噸位等須經賣(mai)方(fang)(fang)認可的項(xiang)目以信件告知賣(mai)方(fang)(fang),以便賣(mai)方(fang)(fang)安(an)排(pai)交貨。
3.買(mai)方(fang)將委托裝(zhuang)運(yun)港遠洋(yang)運(yun)輸公司作為其海(hai)運(yun)代理(li),買(mai)方(fang)承擔一切費用,買(mai)方(fang)將通過獲得(de)該船進出(chu)裝(zhuang)運(yun)港口的所有簽(qian)證(zheng)。
買方須(xu)于船(chuan)抵裝運港天之前,將該船(chuan)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。(包括(kuo)船(chuan)名、船(chuan)籍(ji)、船(chuan)員人(ren)數、船(chuan)員國籍(ji)、呼號(hao)、載重、吃(chi)水和總長等)。
4.船達裝運港(gang),賣方不能及時裝貨,由此(ci)而(er)引起的(de)空艙費和滯期費,則(ze)由賣方承(cheng)擔。
若天裝運(yun)(yun)期(qi)滿而船未達(da)裝運(yun)(yun)港,則自期(qi)滿次日起的(de)倉儲費(fei)和滯(zhi)期(qi)費(fei)由買方承擔。
5.賣方保證1個(ge)工作日連續24小(xiao)時每個(ge)艙(cang)口的裝(zhuang)貨率為公噸,滯留(liu)期/速(su)遣期按(an)附件C之規定計算(suan),遠洋運(yun)輸(shu)公司按(an)外輪停靠港的有(you)關速(su)遣費(fei)和滯期費(fei)計算(suan)暫行(xing)(xing)規定,與買(mai)方直接進行(xing)(xing)結(jie)算(suan)。
6.貨裝完畢,賣方將合(he)同號、品名、數量、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(qi)以信件(jian)告知買方。
清單C
外輪停靠港(gang)裝卸有關(guan)速遣費和滯期費計(ji)算規定(附件略)。
賣方:買方:
代表:代表:
簽署日期:
簽署地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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